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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数字电视收费新标准 住户每月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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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贵州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08-11-11 访问次数: 140 |
贵州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出台,已从11月1日起试行——贵阳城区住户每月25元副终端每台每月5元
8类人群享受主终端收视费全免
日前,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布了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新标准的有关内容。该标准规定,贵阳市城区住户每户每月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为25元,老红军等8类人群可以享受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全免待遇。
据介绍,今年9月26日,省物价局和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召开了“贵州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听证会”,认真征求了参会听证代表的意见。会后,有关部门充分考虑了省、地、县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当地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制定了全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等。经报省政府同意后,该收费标准于2008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3年。
其中,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为70套标准清晰度公共数字电视节目、7套音频广播、互动地方信息(政务、生活、商情)、电子节目指南、频道自动更新等。具体的收费标准为: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金阳新区、高新区)的城区居住用户,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25元;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六盘水市(水城县、钟山区)的城区居住用户,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24.5元;其他地、州、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居住用户,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24元;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居住用户,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23元;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在乡(镇)工矿区居住的用户,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21元;农村用户,主终端每户每月收费标准为17元。副终端收费标准按每台每月5元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一般按月收取,用户也可根据需要按月、按季或按年自愿选择交费方式。
另外,可享受收视费减免政策的特殊人群是:老红军、老红军遗孀、红军失散人员、烈士家属、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荣军疗养院、儿童福利院,免收主终端基本收视维护费。属于国家抚恤对象中的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在乡老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符合《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中一、二级的盲、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方面残疾人为主体的家庭、部队营房(不含家属区)、敬老院、养老院、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宿舍等场所,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每户每月14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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